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余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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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被退回通常有哪些原因?

添加时间:2026年1月28日 来源: 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sxxslvshi.com/

起诉书被退回通常有哪些原因?

当提起民事诉讼时,若起诉状存在以下问题,则可能被法院退回:

1.诉讼请求不具体:即原告未能清晰地表达其希望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

2.事实理由不清楚:指提供的事实描述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3.不符合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应当由特定级别的法院或者特定地区的法院来审理。

4.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与案件相关的合同文本或其他重要文件。

5.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重复起诉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何确定起诉书中诉讼请求金额?

在确定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金额时,原告需要根据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合同约定(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首先要明确的是,请求的金额应当是原告基于事实依据合理计算得出的结果。这包括但不限于因被告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同时,在提出具体数额时还需注意证据材料的支持力度,确保所主张的赔偿金额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为了避免起诉书被退回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在准备相关材料时应确保诉讼请求明确、事实理由充分,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同时,提交所有必需的证据和支持性文件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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