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提高全区农村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推进农村党建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继2015年农村两委换届年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为重点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后,阎良区检察院预防科再次参与全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培训班授课,为全区各镇街党建工作领导、党政办主任、党务干部及全区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阎良区检察院预防科干警卢甲从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村干部的法律定位、基层工作职能职权及职务犯罪风险点、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提出了要从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的高度加深理解,统一认识;全面从严治党,要将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坚持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