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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劫机犯以暴力胁迫劫持航空器罪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8日  来源: 陕西刑事律师     http://www.sxxslvshi.com/

今天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以暴力胁迫劫持航空器罪,一审判处被告许文忠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5年。
  2002年4月17日17时10分,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大连——沈阳——延吉的cj6621航班,从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正常起飞。辽宁省朝阳市无线电元件厂下岗工人许文忠(男,32岁)携带女儿也乘坐该次航班前往延吉,飞机起飞10多分钟后,坐在机舱内16排b坐的许文忠突然起
身,用左手搂住正在为他人服务的乘务员许圣爱,同时用右手所持的卡锁刀逼在许圣爱胸前,口中高喊“我劫飞机”。许圣爱奋力挣脱。机上乘客与空中安全员随即将许文忠制服。飞机于当日17时56分安全降落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法庭认为,被告许文忠无视国法,持械劫持乘务员为人质劫持飞机,危害航空运输安全,构成劫持航空器罪,依照《刑法》第121条有关条款之规定“以暴力、携迫或者其它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一审判处许文忠有期徒刑15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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