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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的分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来源: 陕西刑事律师     http://www.sxxslvshi.com/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二、走私假币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逃避海关的监管,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
  四、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如何认定: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未达5万元以上,则给予一般行政处罚〕
  以走私论和以走私行为论:
  走私行为论: 关于保税、免税、特定减税的物品擅自在境内销售,不补交关税, 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量刑。例如:未经海关许可并补交税款的"三来一补"的保税物品擅自在境内销售的和其他走私的关系:例:武器、假币, 如果不是法律特别规定的即可。
  以走私论处的情况:①直接购私(非法倒卖则属非法经营的行为)②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是限制进出口的物品,没有合法证明的,分别按照有关的走私犯罪论处。
  注意和其他特别规定的关系,特别与一般的关系,走私管制刀具和反侦枪具是 普通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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